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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税动力小课堂】个体工商户中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

发布时间:2024-01-29 10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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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欢迎来到“税动力”小课堂~我们将围绕最新出台的多项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,重点针对个体工商户、小规模纳税人、小型微利企业三大主体,以“政策+案例”的方式简明扼要地讲解税费优惠政策。

  第二期快闪课堂带您了解——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。

  划重点:

  · 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。

  · 作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,合计月销售未超过10万元(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,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)的,免征增值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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